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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林业系统 各单位2015年度责任目标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5-07-05


 

 

 

 

 

 洛宁县林业系统

 各单位2015年度责任目标

 

一、局办公室责任目标

1、组织拟定和印发机关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办法,会同有关单位对机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进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2、组织机关会议,负责整理综合材料、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4、组织局属单位完成党报党刊和中国绿色时报征订任务。

5、全年被市林业局信息网采用信息24条,协调组织完成市局分配的林业宣传任务。

6、做好信访、110联动平台诉求工作,对受理的网上诉求、信访事项建立台账,进行批办、督办、及时反馈,完善信访档案。

7、完成市县下达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加强局域网管理,确保网络系统及信息安全工作。

8、及时掌握林业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局机关各股室工作动态,通过手机信息平台督促指导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

9、负责协调《生态洛宁》编辑部组稿、编辑工作,确保每月1期正常发行;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件24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6篇)。

10、做好文印管理,对各单位制定的公文进行审核、把关,保障公文规范化,建立收文、发文登记,保证文件不丢、不损、按时传阅、及时回收存档。

11、做好机关报纸和信件收发、单位来客接待、车辆管理、计划生育、年度统计及档案管理、机关节假日值班工作。12、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

13、组织机关股室配合好县重大政治、经济活动。

14、配合局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建设;落实各股室、中层以上月汇报制度、各国有林场、乡镇中心站季汇报制度;建立工作提醒、督查制度,对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提醒,每周、每半月、进行督查,每月通过简报、短信息进行通报。

15、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局纪委做好机关考勤、暗访、督查工作。

16、协调做好局党委交办各项工作。

17指导做好下峪镇2015年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二 、人事财务股责任目标

1、 做好育林基金的征缴工作,根据育林金实际征收数额,按规定上缴育林金。

2、完成系统内各项财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林业生态建设省、市、县级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做好各类项目资金的兑付工作。

4、负责局机关日常报销,及时登记核对现金账、银行帐,整理年度会计档案。按期完成机关财务资金收支。

5、按时汇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金。审核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和抚恤金、医保金、遗属补助等相关手续。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业系统专项资金检查与审计工作。

7、办理新购固定资产的政府采购、卡片录入和明细登记,协调资产管理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8、配合做好上级来客、检查和会议的接待工作;负责增收节支,确保机关财务工作正常运转。

9做好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10、做好2015年度林业各类项目的申报和补贴资金的下拨工作,负责将公益林管理经费纳入财政管理;做好森林生态效益基金发放工作。

11、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

12、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股室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13、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及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14、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2条。

15、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件6篇。(每二个月1篇)

1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造林经营股责任目标

1、指导完成市、县下达2015年人工造林5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3万亩,廊道绿化151.8公里,高速沿线拓宽、补植和重点区域绿化美化。

2、指导做好2015年故县镇、上戈镇、长水乡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3、全面掌握和指导各项造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及时分解下达年度各项造林、抚育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4、及时汇总上报各项林业生产进度,编报林业生态建设简报12期。

5、负责搞好全县造林绿化现场会的协调配合及其相关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

6、做好林业生态建设造林和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实施方案、自查验收及其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7、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督查方案,及时配合市、县相关部门做好林业生态建设阶段督查和2015年县级检查验收工作。

9、做好本业务工作范围内的110平台诉求及信访稳定办理工作。

10、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股室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11、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及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12、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件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13、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8条。

14、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退耕办责任目标

1、落实好退耕还林相关政策,完成省、市下达退耕后续底质底效林改造任务1万亩。

2、协调县发改委、财政局做好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兑付工作。(18分)

3、做好2015年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

4、做好退耕还林材料整理完善工作,重点搞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相关材料整理及其归档工作。

5指导做好2015年赵村镇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6、做好涉及退耕还林工程110平台诉求及信访事件和领导批示件的调查办理工作。

7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

8、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股室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9、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及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10、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11、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6条。

12、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天保公益林办责任目标

1、做好天保、公益林管理管护及国家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及兑付工作。

2、完成2015年度国家级天保工程人工造林1.6万亩。

3、指导做好城郊乡2015年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4指导国有林场做好林场改革工作。

5、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伤困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依法做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等相关行政审批项目办理工作,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率达90%以上。

6、指导各林场做好2015年度各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

7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

8、负责做好各林场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理好各林场职工上访案件。

9、做好全县天保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完成自然保护区、天保区森林资源管护任务。

10、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股室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11、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及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12、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13、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6条。

14、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六、资源林政股责任目标

1、在确保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基础上,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确保便民高效。

2、加大育林基金征收力度,全年征收育林基金100万元以上。

3、认真做好木材运输管理,严把木材合法来源关,大厅人员坚持节假日值班、下班时间随叫随到等制度,为全县木材经营和林业商品流通提供优质服务。

4、加强木材加工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非法加工,支持精深加工,确保木材加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5、指导全县搞好林木管理、管护,维护全县林区社会稳定。

6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做好安信地板、铅笔厂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及服务木材经营企业工作

7负责做好8个林业工作中心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中心站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股室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9、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及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10、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6条。

11、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采用稿件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12、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七、林权登记中心责任目标

1、做好林权登记申请的受理、勘界、登记工作、发证等日常工作及上级部署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

2、指导完成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完善提升,按时向上级上报相关材料。

3、完成林地流转6万亩,新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2家。

4、负责洛宁县林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做好底张乡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5、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

5、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股室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6、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及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7、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不少于6条。

8、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9、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八、法制办责任目标

1、认真做好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经常性地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2、切实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

3、严格审签有关法律文书,做到事实清楚、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确保不发生行政复议及诉讼败诉案件。

4、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5、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及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6、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3条。

7、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6篇(每2个月1篇)。

8、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九、防火办责任目标

1、检查和监督辖区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规划,拟定《洛宁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依法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督促各乡(镇)、国有林场、林区采矿单位采取森林防火措施,及时消灭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森林火灾控制率控制在8公顷以下,森林火灾查处率在95%以上。

3、及时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森林防火期内,做好防火器材维护维修,安排做好24小时值班。

5、组织全县森林防火岗位技术培训,加强县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工作。

6、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10分)

7、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总结;指导做好陈吴乡、城关镇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8、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股室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9、积极做好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0、全年向《生态洛宁》报纸供稿6篇。(每2个月1篇)11、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6条。

12、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林地办责任目标

1、认真执行《河南省占用征收林地定额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2、督促完善矿山企业和有关单位的林地使用手续办理,对河道采砂乱占林地、矿山企业占用林地及个体无证乱采乱挖,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征占用林地审核率90%以上。

3、全年征收植被恢复费280万元。

4、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

5指导做好回族镇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6、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股室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7、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及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8、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6篇。

9、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4条。

10、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一、项目办责任目标

1配合做好招商引资日常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招商引资报表,完成县分配的招商引资任务,协助局领导全力做好杨木欧盟认证,实施好名优家具生产基地项目谋划,依托安信地板等再谈项目,提升招商实效。

2、负责林业产业项目,指导林业龙头企业各种规范性文件、信息上报;依托国有林场和山区乡(镇),搞好林下经济18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3亿元。

3、搞好花卉苗木产业规划,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和国有林场开展牡丹育苗和种植,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种植牡丹0.5万亩任务。

4、做好欧元贷款造林项目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向省、市项目办上报有关材料和指导完成长水乡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5、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股室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6、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及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7、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6篇。

8、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6条。

9、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调查规划设计队责任目标

1、完成年度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调查规划设计及林业案件现场调查工作。

2、做好调查规划设计日常工作,全年完成调查规划作业设计收费30万元,保证股室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发放。

3、指导完成马店镇、兴华镇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4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

5、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股室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6、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及机关节能减排工作。

7、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8、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6条。

9、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三、凤翼山森林公园责任目标

1、加强公园内林木管护工作,搞好园区内树木修枝抚育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禁止在园区内发生毁林、毁树、开荒、挖药、放牧等违法行为。

2、 搞好公园内护林防火及其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园内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及安全事故。

3、搞好公园内日常管理及环境卫生工作。

4、负责园区内水、电等基础设施管理、管护,确保各种设施安全。

5、配合搞好涉及园区亮化、公厕、休闲座椅、体育设施建设及园区内绿化工作。

6、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园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7、积极做好文明单位卫生创建工作。

8、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9、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6条。

10、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十四、绿化办责任目标

(一)业务目标

1完成郑卢高速沿线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30万株;做好青年林、三八林和纪念林建设工作。

2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

3、搞好乡(镇)、单位及个人参评国家、省、市级绿化模范乡(镇)、绿化模范单位和绿化奖章的筛选、推荐上报及其迎检、表彰等工作。

4、协调城区绿地管理工作,转换义务植树尽责方式,推行县城公共绿地认建、认养方式,拓展城市绿化融资渠道。

5、督促指导各乡(镇)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2个。

(二)共性目标

1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配合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6条。

3、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生态洛宁》报纸编辑发行工作;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5、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五、森防推广站责任目标

(一)业务目标

1、完成洛宁县负氧离子固定样地检测工作。

2、做好国家中心测报点各项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工作;开展草履蚧、杨树黄叶病、华山松大小蠹、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专项普查和防治工作。

3指导完成西山底乡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4、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

5、做好种苗产地检疫对象调查和通道绿化树木病虫害的重点防治。

6完成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7、做好系统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做好中级以上职称林业技术干部帮扶带动及技术干部分包果园技术下乡活动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8协调组织实施好科技兴林项目;积极开展林业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工作,全年引进推广新品种3个,引进推广新技术3项。

9、全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上。

(二)共性目标

1、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站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2、配合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3、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24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6篇)。

4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6条。

5、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六、种苗站责任目标

(一)业务目标

•1、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

•2、完成上级下达的3800亩林业育苗任务,搞好育苗户技术和信息服务

•3、加强种苗行政执法管理,规范办理"一证一签",打击各种非法买卖、贩运种子及种苗的违法行为。

•4、搞好全县林业育苗调查,指导"一区两带"重点区域花卉苗木产业建设。

•5、指导完成小界乡、东宋镇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6、争取林木种子基因库项目通过省、市审批,全年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上。

(二)共性目标

1、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站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2、配合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3、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4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4

5、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七、竹林研究所责任目标

(一)业务目标

1、积极争取科研项目经费,确保职工工资、福利正常发放。

2、积极做好全县竹杆锈病防治工作,争取科研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上。

3、全力做好林科所苗木科研基地育苗工作,完成局下达全年科研育苗任务。

4、指导完成涧口乡、河底镇林业生态建设、林权改革、森林防火工作。

5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

6、全力做好洛宁淡竹地理标志建设,搞好科技下乡服务,为造林和种植中草药农户提供科技小册子,搞好食用核桃等技术指导。

(二)共性目标

1、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所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2、配合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3、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4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4

5、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八、绿竹种质资源保护有限公司责任目标

(一)业务目标(65分)

1、积极争取经费,确保退休及上班职工工资、福利正常发放。

2、积极做好竹产品开发和招商合作开发项目申报工作。

3、完成改制后各竹园承包合同变更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

4、完成兴华竹园竹锈病工作。

5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

(二)共性目标

1、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本所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2、配合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3、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6篇(21篇)。

4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4

5、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九、森林公安局责任目标

(一)业务目标

1、发生行政(治安)案件必须实现"发一立一破一";刑事案件必须实现"发一立一";全年办理刑事案件30起以上,并使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90%以上。

2治安案件百名民警办案数达到20起以上。

3、网上办案率达到100%,卷宗质量平均得分达90分以上。

4、刑拘转处率达到70%以上,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转处率达到30%,移送审查起诉率达到95%以上,退查率在15%以下。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上级批转办理的信访案件要快查快办,按时上报结果;确保队伍全年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事)件。

6、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协助领导服务好洛阳天宁木业有限公司、洛阳昕宁木业有限公司、洛阳华林木业有限公司、洛宁县傲林木业有限公司

7、全年完成经济收入90万元。

(二)共性目标

1、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确保使本单位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2、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3、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供稿24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6篇)。

4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8

5、搞好本单位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十、国有林场责任目标

(一)吕村林场

1、营林生产

1)完成上级下达木材储备0.2万亩。

2)完成新造林1000亩,林业育苗420亩。

3)完成上级下达的中幼林抚育项目建设1.8万亩。

2、建设项目

1)完成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信访稳定工作。

2)完成上级下达的公益林、天保工程建设任务。

3)搞好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培植香菇10万袋、天麻5000穴。

 3、经济指标

1)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完成经济收入100万元,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正常发放。

2)引进政策性项目1-2个,引资金额达200万元以上;引进300-500万元社会性资金项目1个。

4、共性目标

1)搞好护林防火及其安全生产,力争全年无火情、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信访稳定、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确保无职工上访事件。

3)完成上级分配的林业报刊杂志征订任务,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6条。

4)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24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6篇)。

5负责辖区森林资源,在林木生长季节按月做好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工作,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成灾率控制在3.7以下。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国有上戈林场

1、营林生产

1)完成新造林1000亩,林业育苗200亩。

2)完成上级下达的中幼林抚育项目建设0.15万亩。

2、建设项目

1)完成上级下达的公益林、天保工程建设任务。

2)完成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信访稳定工作。

 3、经济指标

1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完成经济收入30万元,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正常发放。

2)引进政策性项目1-2个,引资金额达50万元以上;引进100万元以上社会性资金项目1个。

4、共性目标

1)搞好护林防火及其安全生产,力争全年无火情、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信访稳定、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确保无职工上访事件。

3)完成上级分配的林业报刊杂志征订任务,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4条。

4)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24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6篇)。

5负责辖区森林资源,在林木生长季节按月做好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工作,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成灾率控制在3.7以下。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国有故县林场

1、营林生产

1)完成新造林1000亩,林业育苗200亩。

2)完成上级下达的中幼林抚育试点项目6000亩。

2、建设项目

1)完成上级下达的公益林、天保工程建设任务。

2完成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信访稳定工作

3、经济指标

1)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完成经济收入30万元,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正常发放。

2)引进政策性项目1-2个,引资金额达50万元以上;引进100万元以上社会性资金项目1个。

4、共性目标

1)搞好护林防火及其安全生产,力争全年无火情、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信访稳定、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确保无职工上访事件。

3)完成上级分配的林业报刊杂志征订任务,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4条。

4)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24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6篇)。

5负责辖区森林资源,在林木生长季节按月做好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工作,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成灾率控制在3.7以下。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国有全宝山林场

1、营林生产

1)完成上级下达的中幼林抚育试点项目建设1万亩。

2、建设项目

1)完成上级下达的公益林、天保工程建设任务。

2)扩大林下生猪养殖项目,改造猪舍300平方米,生猪存栏达300头以上。

3)完成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信访稳定工作。

3、经济指标

1)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完成经济收入30万元,确保按时履行偿还与马营山借款债务。

2)引进政策性项目1-2个,引资金额达50万元以上;引进100万元以上社会性资金项目1个。

2、共性目标

1)搞好护林防火及其安全生产,力争全年无火情、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信访稳定、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确保无职工上访事件。

3)完成上级分配的林业报刊杂志征订任务,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4条。

4)全年被《生态洛宁》编辑部采用稿件24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6篇)

5)负责辖区森林资源,在林木生长季节按月做好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工作,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成灾率控制在3.7以下。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五)国有方村竹林场

1、营林生产及基础设施建设

1)完成南洼林区杨树补植、抚育任务。

2)做好林下养殖生猪项目,增加林场经济收入。

3)进一步完善场部基础设施建设。

4)完成职工危旧房改造信访稳定工作。

2、经济指标

1)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完成经济收入3万元,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正常发放。

2)引进政策性项目1个以上,引资金额达10万元以上;引进50万元以上社会性资金项目1个。

3、共性目标

1)搞好护林防火及其安全生产,力争全年无火情、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信访稳定、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确保无职工上访事件。

3)完成上级分配的林业报刊杂志征订任务,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2条。

4)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12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3篇)

5)负责辖区森林资源,在林木生长季节按月做好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工作,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成灾率控制在3.7以下。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六)国有三官庙林场

1、营林生产

1)完成上级下达的中幼林抚育试点项目建设 1万亩。

2、建设项目

1)完成上级下达的公益林、天保工程建设任务。

2)完成职工危旧房改造信访稳定工作。

3、经济指标

1)全面完成局下达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完成经济收入100万元,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正常发放。

2)引进政策性项目1-2个,引资金额达50万元以上;引进100万元以上社会性资金项目1个。

4、共性目标

1)搞好护林防火及其安全生产,力争全年无火情、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信访稳定、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确保无职工上访事件。

3)完成上级分配的林业报刊杂志征订任务,全年被局采用林业信息不少于6条。

4)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24篇(按季度上报,每季度6篇)

5)负责辖区森林资源,在林木生长季节按月做好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工作,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成灾率控制在3.7以下。

6)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十一、木材检查站责任目标

1、业务目标

1)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

2)依法行政,文明值勤,确保不发生公路"三乱"行为。

3坚守岗位,严明纪律,不出现缺勤漏岗现象。

4)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从严查处违法运输木材案件。

5)组织开展木材运输检查执法监督年活动,加强木材检查站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6全年创收18万元,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正常发放。

2、共性目标

1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力争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信访稳定、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无职工上访事件。

3)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6篇(2月上报1篇)

4)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十二、林业工作中心站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县林业局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作业设计、施工技术指导、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按照县林业局委托,做好零星林木的采伐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代收育林基金。全县乡镇林业工作中心站2015年度收费任务确定为80万元,各站任务分别为:赵村站:18万元;涧口站:10万元;长水站:10万元;兴华站:10万元;城郊站:10万元;东宋站:8万元;河底站:8万元;上戈站:6万元;并保障其人员工资正常发放。

5)按照县林业局要求,落实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理各项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6配合县林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9)全年向《生态洛宁》编辑部供稿6篇(2月上报1篇)

10)负责辖区森林资源,在林木生长季节按月做好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工作,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成灾率控制在3.7以下。

11)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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