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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365亚洲版关于宣传贯彻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5-07-06


 

 

det365亚洲版关于宣传贯彻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工作汇报

    根据《洛阳市林业局 财政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林〔2013104)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法》的出台,统一了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经营和管理的行为规范,标志着我国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为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迈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坚实基础,必将对我国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水平和质量效益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宣传贯彻落实《办法》我县林业局充分认识到学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县成立了以林业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小组,并做出了具体学习要求安排。

二、广泛深入宣传

1726日,我县林业局组织全体机关同志,6个国有林场班长成员,8个林业中心站负责人认真学习《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2、通过洛宁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向个乡镇转发《洛阳市林业局 财政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林〔2013104),要求各乡镇认真学习贯彻,通过村一级学习是《办法》做到家喻户晓。

3、加强对林区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先后下发有关方面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手机平台发送公益林宣传公益短信10万余条,

4、通过护林员培训会议平台,将管理办法发放给每名护林员,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要求护林员在自身学好管理办法的同时,要加大对本辖区林农的宣传,使国家级公益林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三、完善执法依据

通过认真做好学习总结,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洛宁县在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同时,完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转变林业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职责。《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地出台,完善了原有的执法体系,为林业执法人员保护国家级公益林资源提供了一个新的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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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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